【我放監啦!】


【我放監啦!】
終於捱過了24小時被禁言的刑期。
過去24小時,facebook禁止我發言,以及對其他人的post作出如like的回應。而原因係我為咗今個星期六晚dirty press協辦嘅活動做咗宣傳,分享了連結,連結上有女生露patpat海報,我當時還寫了以下一段文字︰
「香港看似開放,實質非常保守,在香港談身體這個課題可説是燙手山芋。
這星期六晚,我會嘗試拋磚引玉,引發大家思考。據説當晚有facebook live直播。」
呢頭講完,嗰頭就奶嘢!
不出兩三分鐘,我就收到facebook懲罰通知︰24小時內禁止我發言。不過,我仍可看到facebook上他人的分享。
懲罰完結,我第一個想分享的post,就係嚴重譴責facebook如此野蠻行徑。
#fb根本就是霸權 #露個patpat就是色情_fb低Q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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